招生信息
苏州国家实验室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苏州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苏州实验室”)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实验室强化战略性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前沿材料的突破,打造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和AI计算设计平台,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工作,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实验室。
苏州实验室自2023年起开始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6年将继续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根据教育部、科技部、苏州实验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关政策制定本招生简章。
- 培养目标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有科学家精神、科技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前沿科学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高水平科研和技术开发的拔尖创新人才。
- 联合培养专项优势
- 科研平台优势:可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最前沿创新研究提供支撑。
- 师资指导优势:能够获得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的直接指导,并有机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 待遇资助优势:具有竞争力的助研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等。
- 职业发展优势:优秀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在苏州实验室工作。
- 学制、培养模式及学位授予
1.本专项录取博士生的学籍归属高校。学习年限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联合培养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科研和学位论文研究阶段主要在苏州实验室进行,研究课题来自苏州实验室重大科研任务。
3. 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条件的,颁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学位。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材料工程(085601)、物理学(070200)。
- 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 招生方式:采用推荐免试、硕博连续和申请考核三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 招生规模:本专项2026年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实际导师和专业以最终录取为准。拟招生院系和导师名单详见附件。
- 报名条件和流程
报考者需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所报考院系规定的报名条件,详情参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b.buaa.edu.cn/info/1002/3482.htm)。
报考者在申请前务必与报考导师沟通招生需求,妥善沟通后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具体招生院系的相关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具体报名时间以报考院系安排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 考核与录取
1.考核。由苏州实验室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负责,由招生院系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考核程序按照招生院系公布的方案执行,请申请者关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招生院系发布的公开信息。
2.录取。依据专项招生计划和考核规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布的方案执行。
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核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 其他
- 学费与奖助:学费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类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缴纳,博士生奖助政策按照苏州实验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 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提供宿舍;科研和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由苏州实验室提供住宿。
-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管理按照高校规定执行。
- 未尽事宜参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相关通告及各招生院系网站的相关安排。
- 招生咨询
- 苏州实验室人教管理与服务部
联系电话:0512-6298010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31763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招网:https://yzb.buaa.edu.cn
- 学院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10-61715256
物理学院:010-61716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