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苏州国家实验室与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11-04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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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实验室(以下简称“苏州实验室”)是经中央批准成立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实验室强化战略性结构材料、功能材料和前沿材料的突破,打造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和AI计算设计平台,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工作,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实验室。

苏州实验室自2023年起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7年将继续联合北京科技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根据有关政策,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项目优势

1. 科研平台优势:可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最前沿创新研究提供支撑。

2. 师资指导优势:能够获得院士等高层次人才指导,并有机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3. 待遇资助优势: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等。

4.职业发展优势:优秀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到苏州实验室工作。

二、培养目标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具有科学家精神、科技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前沿科学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高水平科研和技术开发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招生信息

1.招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材料与化工(085600)

2.招生类型: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招生规模:本专项2027年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首批拟招收博士研究生9人,实际导师和专业以最终录取为准。拟招生学院和导师名单详见附件。

四、报考条件及报考程序

1.报考条件。报考者需符合北京科技大学及所报考学院规定的生源范围、报考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详情参考《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所报考学院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2.报考程序。报考者务必先与报考导师沟通招生需求,妥善沟通后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9:00-2026年11月26日16:00。请注意,网报填写信息时,专项选择“联合培养(实验室)”,报考导师选择附件中的“学校导师”。

五、考核及录取

1.考核。由北京科技大学与苏州实验室成立的联合培养工作组负责,由所报考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及要求按所报考学院公布的方案执行,申请者需及时关注学校和所报考学院后续发布的公开信息。

2.录取。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按北京科技大学公布的方案执行。

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或考核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学制、培养模式及学位授予

1.本项目录取博士生的学籍归属高校。学制和最长学习年限按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联合培养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在北京科技大学进行,科研和学位论文研究阶段主要在苏州实验室进行,研究课题来自苏州实验室重大科研任务。

3.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北京科技大学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符合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博士学位,由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其他

1.学费与奖助:录取后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向北京科技大学缴纳学费,奖助政策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和苏州实验室相关规定执行。

2.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北京科技大学提供宿舍;科研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由苏州实验室提供住宿。

3.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管理按照北京科技大学规定执行。

4.其他未尽事宜参见《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其相关招生文件。

八、招生咨询

1.苏州实验室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512-62980109

2.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2332484

3.学院联系方式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010-8237500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10-62332721

新金属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010-62333046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010-62334993

高精尖学院:010-62332567

 

附件:苏州国家实验室与北京科技大学2027年联培博士生专项招生专业及导师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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