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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苏州国家实验室材料综合研究设施新建Ⅰ、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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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苏州国家实验室材料综合研究设施新建类射线装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苏州国家实验室材料综合研究设施新建类射线装置项目

2. 建设单位:苏州国家实验室

3.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桑田科学岛北岛,金鸡湖大道以北,吴淞江以南,常春藤路以东

4.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1套材料专用同步辐射光源装置(I类射线装置)、1套高亮度中子源装置(I类射线装置)、1套中高能离子源装置(I类射线装置)、1台质子加速器(II类射线装置)、1台电子加速器(II类射线装置)和1台高能工业CT装置(II类射线装置)等射线装置。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员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1. 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2.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咨询环评相关内容,具体联系方式见第(六)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发表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或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国家实验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388H

联系人:陆兵

联系电话:18762890419

E-maillub@szlab.ac.cn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10-69359908

E-mail2943488380@qq.com

 

附件:附件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25-11-24V2.pdf   

             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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